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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鄭瑞崙深耕兩岸 維護台商合法權益不遺餘力

 

 

經濟日報 李福忠

 

同時擁有台灣及中國大陸的律師執業資格的兩岸律師鄭瑞崙,是目前台灣少數提供兩岸專業法律服務的資深律師,不僅執行律師業務期間更負笈中國大陸取得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學位,且常年擔任行政院陸委會台商張老師及海基會諮詢律師,長期提供台商必要的諮詢與協助。

 

經常返往兩岸的知名律師鄭瑞崙,擁有台灣及中國大陸的律師執業資格,不僅是台灣少數提供兩岸專業法律服務的資深律師,更獲聘為重慶、寧波等多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成為台商最堅實的法律後盾。 瑞瀛兩岸法律事務所/提供

 

鄭瑞崙律師繼寧波仲裁委員會及廣州仲裁委員會之後,2024年1月也獲聘為重慶仲裁委員會第六屆仲裁員,也是重慶仲裁委員會的台籍仲裁人,可直接協助台商爭取合法權益,成為台商最堅實的法律後盾。

 

鄭瑞崙律師表示,台商朋友如果在大陸遇到經貿糾紛,建議採取仲裁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糾紛,因仲裁原則上有公正、和諧、經濟、專業、迅速、秘密及具有執行力等優點,故在商業糾紛方面,商務人士通常較願意選擇仲裁而非訴訟。所以,建議台商朋友可事先在合同內約定仲裁協議,透過仲裁人用仲裁方式解決雙方紛爭,而仲裁委員會作成的仲裁判斷,和法院判決有同等的效力,一樣也可以在台灣或大陸的法院,聲請認可及強制執行。

 

鄭瑞崙律師除在台灣及在中國大陸的仲裁委員會擔任仲裁人外,也經常代理台商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擔任仲裁代理人代理仲裁案件,因鄭瑞崙律師出色的案件分析能力及豐富的仲裁經驗,受到業界人士一致的讚揚與肯定。

 

兩岸經貿相當頻繁,加上兩岸有許多法律及規範不同,更需熟捻兩岸法律的專業律師來協助,看好鄭瑞崙律師出色的案件分析能力及豐富的仲裁經驗,繼寧波及廣州仲裁委員會之後,重慶仲裁委員會也聘請鄭瑞崙律師為仲裁委員。 瑞瀛兩岸法律事務所/提供

 

鄭瑞崙律師提醒,台商務必要認識「仲裁」,善用仲裁機制,來維護自身權益,因為它是解決民事私權爭議時,除在「法院」訴訟外的另一個救濟途徑。

 

仲裁的範圍很廣,只要是爭執財產法上權利或法律關係,而可以由私人自由意思加以處分者,都可以仲裁,且兩岸間都相互承認彼此的仲裁效力。也就是說,台灣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判斷,原則上在中國大陸是承認其效力的,台灣的債權人可以向中國大陸債務人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聲請認可及強制執行;相對的,中國大陸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原則上在台灣也是承認其效力的,中國大陸的債權人也可以向台灣的債務人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聲請認可及強制執行。

 

鄭瑞崙律師也強調,仲裁程序相當專業,當事人如果要運用仲裁機制,一定要注意相關法律規定,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經濟日報全文完整連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35/7907590?utm_source=ednlinemobile&utm_medium=share

 

瑞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鄭瑞崙於2011年取得中國律師執業資格證(執業證號13101201250708731)後,成為台灣極少數取得台灣、中國大陸兩岸律師執業資格之人,瑞瀛法律事務所也發展為目前台灣少數提供兩岸法律事務服務之事務所;鄭瑞崙律師於執行律師業務期間更負笈中國大陸取得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現亦為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兼職導師。

 

在兩岸法律服務事項上,瑞瀛法律事務所提供包括兩岸財產繼承、婚姻家庭糾紛、企業合併、智慧財產權、房地產土地、民事合同、商務仲裁案件、企業章程、法律相關合同審核撰擬及法律專業培訓座談會、擔任企業常年法律諮詢顧問、談判專案等法律事項。


多年來,本所的信譽、效率與品質受到兩岸委託人的肯定,鄭瑞崙律師多年來擔任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台商張老師及海基會顧問律師,提供台商必要的諮詢與協助。

 

鄭瑞崙律師憑藉執業律師多年的經驗,不僅專精於傳統民、刑事與行政爭訟及仲裁等程序,對於醫療爭議、勞工爭議、工程營造、土地糾紛、遺產規劃、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公共工程、智慧財產權及營業秘密、不公平競爭等專業領域均有相當豐富之處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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