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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STUDIES

兩岸存款繼承案

兩岸存款繼承案

Q:臺灣人老陳年輕時在中國大陸做生意,分別在深圳的工商銀行、交通銀行開設幾個銀行帳戶供使用,老陳過世後,家屬應如何處理存款繼承事宜?

老陳的配偶阿花委任本所處理兩岸存款繼承事宜,根據中國大陸民法典的規定,老陳的配偶阿花、陳父、陳母、以及兒子小冬、女兒小春等人均同為第一順位遺產繼承人,應協同出具繼承文件。

經五名合法繼承人內部協調後,繼承人們決定,除配偶小花外,其餘四名繼承人拋棄繼承老陳的遺產。因此,本所協助小花瓣理相關繼承等文件公(認)證,嗣透過海基會將上開公(認)證書副本送至廣東省公證協會,再由持公(認)證書正本向廣東省公證協會申請驗證。在完成文書驗證後,律師持經公(認)證之文件,向工商銀行、交通銀行查詢繼承人的銀行帳號、支行、存款餘額等訊息,並辦理銷卡銷戶,將帳戶內存款匯至繼承人阿花指定的銀行帳戶,即順利完成存款繼承工作。

 

 

瑞灜法律事務所

瑞灜兩岸律師

鄭瑞崙

兩岸遺產繼承辦理

 

【在中國多間銀行皆有存款遺產,該如何快速辦理? 】

臺灣人陳老闆年輕時在中國大陸做生意,分別在深圳的工商銀行、交通銀行開設幾個銀行帳戶供使用,陳老闆過世後,家屬不知如何處理多間銀行的存款繼承事宜,且有多位繼承人該如何辦理呢?

 

【#交給瑞瀛法律專辦最安心】

客戶陳夫人委託此案時,根據中國大陸民法典的規定,經了解共有五位家屬皆為 #第一順位遺產繼承人 ,應協同出具繼承文件。

故本所協助辦理相關文件公(認)證,並向廣東省公證協會申請驗證。驗證完成後,再向銀行辦理查詢及銷卡銷戶並將帳戶存款遺產匯至陳夫人指定銀行帳戶。協助完成此次 #兩岸存款遺產辦理案件。

兩岸之間遺產繼承辦理程序繁瑣,委託實務經驗豐富的瑞灜法律事務所,最安心。

瑞瀛兩岸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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