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是確認台灣法院判決認可之訴,開庭時主審法官圍繞著台灣判決是否真實、是否生效以及債務人有無自動履行等爭點進行證據調查及辯論,庭審過程清楚明快,不拖泥帶水,命雙方充分陳述後,即宣示擇期宣判,很高興顺利完成這次來上海的任務。
線上收聽
801002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166號6樓
+886 7 334 6331
+886 7 334 6989
瑞瀛兩岸律師
王牌律師鄭瑞崙
案例分享
聯繫我們
本網站智慧財產權由「瑞瀛法律事務所」所有,未經正式書面授權禁止重製轉載節錄
網站由本所委託 建置、維護 service@4cspr.com
律師團隊諮詢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