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振維/高雄報導
兩岸開放交流至今40年來,很多台灣人相繼與大陸當地人民結婚或在大陸置產,造成日後衍生出許多在海峽兩岸親屬繼承之相關需求與糾紛,因兩岸相關繼承法規不同,導致台灣親屬辦理大陸繼承的時間與交通成本增加,甚至可能因不諳大陸繼承法規而白忙一場。有鑑於此,高雄市地政士公會日前特別邀請到兩岸知名律師鄭瑞崙律師,進行專題講座《兩岸繼承法制比較暨兩岸繼承案例分析》,就兩岸人民相互繼承遺產可能遭遇的相關法律問題及案例進行探討,報名相當踴躍,鄭瑞崙律師並對在場的地政士分享辦理兩岸繼承案例的經驗談,現場交流討論熱烈。
圖說:兩岸知名律師瑞瀛法律事務所所長鄭瑞崙表示,台灣人在大陸的繼承問題多因不了解相關法令規定,造成自身權益受損,應交由專業的律所團隊來協助才能將問題真正解決。圖/本刊資料照
鄭瑞崙律師指出,有許多繼承人因為不知道如何辦理大陸繼承,或者擔心要負擔高額的稅捐,所以就一直擱置,後來繼承人們也相繼過世,因而衍生出代位繼承或者是再轉繼承或者是找不到繼承人等複雜的情況;也有的是台灣人在大陸包二奶養小三,又生下了私生子,而其在大陸的財產都由二奶或小三掌控住,導致在台灣的繼承人對於在大陸的遺產只知道大概,具體狀況卻一無所悉;又或者是繼承人有大陸人及台灣人,繼承標的眾多,橫跨好幾個省份,也會造成繼承的困難度,瑞瀛兩岸法律的所長鄭瑞崙律師經常辦理此種複雜的繼承案件,協助許多台灣人順利繼承在中國大陸的遺產。
鄭瑞崙律師指出台灣人辦理大陸繼承時,首先要公證在大陸申請繼承登記所需的相關文件,待辦妥公證之後,再由海基會輾轉送到中國大陸各地的公證協會,繼承人便可向該公證協會申請文書驗證,通過驗證的文書才能拿到中國大陸使用。大陸繼承案件中,最常碰到的繼承標的是房產及銀行存款,辦理房產繼承登記時,繼承人基本上要到房產登記中心(處)、稅務局、國土局等機關查詢辦理,並視個別地區的規定,而決定是否持經驗證後的文件再到大陸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至於辦理存款繼承,如知悉被繼承人存款銀行,可逕向該銀行辦理,如需要進行遺產調查,就需要繼承人逐一向可能的存款銀行申請查詢。
以上是台灣親屬繼承親人在大陸遺產的基本流程,台商家屬須克服重重的關卡、跨海辦理繼承,耗時又費力,故多數台灣家屬仍會委由專業律師代為辦理,本所協助諸多繼承人跨海繼承大陸遺產,有十幾年之辦理經驗,免去家屬處理繼承事務之煩惱!而經常來往兩岸的瑞瀛兩岸法律事務所所長鄭瑞崙律師,更同時擁有台灣及中國的律師執業資格,目前是台灣少數提供兩岸專業法律服務之資深律師,常年擔任行政院陸委會台商張老師及海基會諮詢律師,長期提供台商必要的諮詢與協助。
圖說:高雄市地政士公會日前特別邀請到兩岸知名律師鄭瑞崙律師,進行專題講座《兩岸繼承法制比較暨兩岸繼承案例分析》,就兩岸人民相互繼承遺產可能遭遇的相關法律問題及案例進行探討。圖/鄭瑞崙律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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